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校 录取批次调整后志愿填报和 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

吉教考字〔2019〕58号

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校

录取批次调整后志愿填报和

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

各市(州)、长白山管委会,梅河口市、公主岭市考试院(招生办),各县(市、区)招生办,各有关高校:

按照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发﹝2014﹞35号)“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”的要求,经吉林省招生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19年起,我省高校考试招生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作适当调整,为进一步做好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文史、理工农医类录取批次及投档方式调整

(一)本科一批次(重点)

1.本科一批A段,平行志愿保持不变,志愿数由5个调整为6个;将原B段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及普通高校高收费类专业并入A段录取。

2.本科一批B段,变顺序志愿为平行志愿,志愿数由2个调整至5个。军人子女预科、少数民族预科、蒙生交换培养、定向等特殊类专业继续在B段录取。

(二)本科二批次(普通)

1.本科二批A段,变顺序志愿为平行志愿,志愿个数由8个调整至10个。将原本科三批院校及专业、原本科二批B段中外合作办学、普通高校高收费专业并入A段录取。

2.本科二批B段,变顺序志愿为平行志愿,志愿个数由3个调整至5个。军人子女预科、少数民族预科、蒙生交换培养、定向等特殊类专业继续在B段录取。

(三)专科批次

专科设1个录取批次,变顺序志愿为平行志愿,志愿个数由6个调整至10个。

二、艺术类、体育类批次调整

在文史、理工农医类二三本批次合并的基础上,艺术类、体育类进行二三本合并。但艺术类、体育类暂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,仍按原投档录取办法执行。

三、有关工作要求

(一)各地、各高校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,确保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考生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平稳实施。

(二)各有关高校要根据批次调整及志愿设置情况,切实做好招生宣传、招生章程与录取原则的制定等工作。

(三)各级考试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,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。遇有相关情况,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。

吉林省教育考试院

2019年5月20日

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5月20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