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

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
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,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。

第三条 学校全称: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
       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专科学校

       学校性质:公办

       招生层次:专科

第四条 学校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长隆大街 2015-1

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

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,成绩合格,符合毕业条件,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(高职)毕业证书。

第三章 收费标准

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

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专业:

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300.00 元;

心理咨询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300.00 元;

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300.00 元;

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300.00 元;

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4300.00 元;

动漫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100.00 元;

书画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5100.00 元。

第四章 资助政策

第七条 按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,采取助学贷款、奖助学金、勤工助学、困难补助等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。

第五章 录取说明

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

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。入学后,学校只开设英语课程。

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

各专业男女不限。

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

执行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》及相关补充规定。

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

1.投档比例:根据招生计划数分类别划定投档比例。

2.录取原则:采取“专业清”原则录取。

(1)优先录取考生第一志愿,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,按其第二志愿录取,仍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三志愿录取,依此类推。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,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将其调录到未录满的专业: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
(2)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,我校以考生的“文化素质考试+职业技能测试”成绩进行录取,根据“专业志愿优先,从高分到低分”的原则择优录取。如遇分数相同时,按职业技能、语文、外语、数学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。

(3)符合条件免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,我校以考生的“职业技能测试”成绩进行录取,根据“专业志愿优先,从高分到低分”的原则择优录取。如遇分数相同时,按职业技能测试中“思政、自然科学、人文科学、社会科学”每部分成绩排序择优录取。

3.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。照顾加分项,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,按所在省(市、区)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。

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

学校网址:www.ccsfgz.com

通讯地址:长春市宽城区合隆镇职教园区

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

联系电话:400-0431-585

联系人:孙老师

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。

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