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单独招生报考注意事项及录取原则

报名注意事项

1.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,不可以兼报其他学校志愿;

2.因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、加试的形式,考生只可报考1个专业,不可兼报其它专业。

录取原则及说明

1.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评定,划定录取控制线;

2.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+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;

3.进档考生分数相同时,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。以综合素质、语文、外语、数学为顺序,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;

4.由于考生在报考时只可以选择一个专业填报,录取时不可以专业调剂。

5.2018年3月26日,学校网站上公示预录取名单,公示无异议,将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,经审核通过后,学校办理录取手续,发放录取通知书;

6.按教育部规定,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(和对口升学考试),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(和对口升学考试),正常填报志愿。

7.此次招生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统招考生。